
近年来,我国融资租赁业发展迅速,相关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底,融资租赁合同余额已达21000亿元;金融租赁合同余额约8600亿元;内资租赁合同余额约6900亿元;外商租赁合同余额约5500亿元。业内人士预计,2014年融资租赁行业的业务总量将突破3万亿元大关。于此同时,今年以来融资租赁业各项利好政策频出:4月30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适时扩大融资租赁货物出口退税试点范围;5月1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推广制造施工设备、运输工具、生产线等融资租赁;7月,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确认世欣合汇租赁有限公司等29家企业为第十二批内资融资租赁试点企业;8月6日,国务院又印发《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指导意见》,明确了现阶段我国生产性服务业重点发展的11大主要任务,其中包括融资租赁。另外,在促进融资租赁业务发展、规范金融租赁公司经营行为方面,中国银监会在3月发布了《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7月出台《金融租赁公司专业子公司管理暂行规定》。这些管理办法和规定有利于进一步提高金融租赁公司专业化经营管理水平,规范金融租赁公司设立专业子公司的融资租赁业务行为。
然而,资金及资本的严重不足一直是制约融资租赁业发展的主要问题之一,由于融资租赁公司的主要业务自始至终由资金主导,从资金的筹措到资金的运用,直至租金的回收,其贯穿全程的特点决定了资金是融资租赁公司生存和发展的决定因素和必要条件,而筹措资金能力的大小和资金管理水平的高低,则直接关系到公司的发展命运。因此,在我国融资租赁业发展形势向好的大环境下,融资租赁业与金融同业间的合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包括像信托计划、保理融资、租赁合同转让、租赁资产证券化等更多创新融资手段均大有可为,各金融资管机构应重视与融资租赁业间的合作发展,从而在租赁业发展的浪潮中的抢占商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