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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函知识,一次学个够!
时间:2015-02-02

(1)成套设备进口即期或远期付款保函。进口方按合同规定,预付给出口方一定比例的订金(一般10%),其余货款由进口地银行开立保函,保证进口方的大部分货款可凭货运单据即期或远期付款,小部分货款(约5%)在设备正常运转期满,凭厂方设备运转期满证书支付。如果进口方无力付款,由银行承担付款责任。

(2)租赁保函。租赁保函是由担保银行向出租人出具的担保文件,保证承租人一定按照租赁协议的条款支付租金。如果承租人不付租金,则由担保银行支付。

(3)加工装配保证。进口方银行应进口方要求,向出口方保证,进口方如期加工出口成品偿还机器设备价款。否则,由担保银行代为偿付。同时,进口方也可要求出口方提供保函,保证支付工缴费。

(4)投标保函。投标人向招标人递交投标书时,必须随附银行的投标保函。开标后,中标的投标人先前附来的银行投标保函立即生效。投标保函的金额一般为招标金额的2%-5%。当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或者中标后不能同业主订立合同或不能提供履约保函时,担保银行要负责付款。

(5)还款保函。在国际间对金额较大的成套设备或工程项目交易,出口方常要求进口方预付一定金额的订金。进口方在支付订金前,要求出口方提供银行的还款保函,以担保出口方履行合约。

(6)维修保函、质量保函。多用于造船、工程项目等。保函的金额约为合同额的5%。如果承包人所完成的工程质量或卖方所提供的货物的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而承包人或卖方又不愿进行维修或调换时,银行得向业主或买方赔付一定金额。